2009年5月,德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真实评分法,旨在通过禁止要求教师给非应得学生“最低分数”的地区政策来加强教师评分的权威.2010年6月, 奥斯汀的一名州地区法官驳回了法院对该法律的质疑, 与德克萨斯AFT达成协议, 并告诉学区法律明确禁止授予非应得的累积分数, 不仅仅是个人作业的分数. 正如昨日热线报道的那样, Fort Bend ISD和其他10个试图阻止该法律实施的地区现在已经放弃了他们的法庭斗争,并且不会对地区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.
因此,本周似乎是教师们重新审视自己在新法律下的权利和责任的好时机, 根据第28条编纂.德州教育法第0216条. 为此,我们将全文再版如下. 然而,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工作尚未完成. 我们需要确保学区切实遵守并遵守法律的要求, 我们需要保持警惕,以免在2011年的立法会议上有人试图撤销这项法律,削弱教师评分的权力.
“证交会. 28.0216. 区分级的政策. 学区应采取分级政策, 包括课堂作业和考试成绩分配的规定, 每个学年前. 地区分级政策:
(1)必须要求课堂老师给出反映学生对作业的相对掌握程度的评分;
(2) may not require a classroom teacher to assign a minimum grade for an assignment without regard to the student’s quality of work; and
(3)允许学生有合理的机会补交或重做未及格的课堂作业或考试.”